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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级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6-17  点击数:

我校将于620日(本周四)对体检和政审均合格且录取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,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“自取”录取通知书的考生,请于6月20-21日和24-25日工作时间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研招办(陈瑞球楼340)领取,6月26日后未领取的通知书将按照考生填写地址全部寄出。

二、MBA、MPA、高级金融学院、国务学院、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由所录取学院发放,“自取”也请到所录取学院自取。

三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、强军计划、单独考试考生协议书寄到研招办后录取通知书才发放,录取为“非全日制”的研究生协议书交所报考学院教务办后录取通知书才发放。

四、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0日开始通过邮政EMS陆续寄发,EMS单号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。请保持手机畅通。

五、精美录取通知书信封内有录取通知书、银行卡、报到须知。部分考生信封中没有银行卡,原因有三类情况:

第一类: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有的“上海交通大学-中国银行联名借记卡”自动沿用,不需办理新卡,个人也不需要进行其他操作。

第二类:安泰经管学院MBA不办理银行卡。

第三类:其他学生如果录取通知书信封中没有银行卡,原因是考生个人情况造成银行不同意办卡,但不影响入学。学生可在入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银行重新申请办卡,然后自行到学校财务计划处办理关联手续。具体可咨询学校财务计划处,联系电话:021-34206457,34206459,342064413420644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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