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,需在招生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其中,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”考生需提交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影印件。
二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,在条件满足后的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,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1.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”项目之一,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。
2.退役大学生士兵〔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,其中,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的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,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〕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。
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,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。未按规定申报的,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。已按要求申请的考生,需在招生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其中,享受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等政策的考生需提交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》、《志愿服务鉴定书》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的影印件。
三、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(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,且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),须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,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。未按规定申报的,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。已按要求申请的考生,还需在招生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经审核满足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,其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所报考学院(专业/研究方向)的复试分数线,其中总分线降低10分,单科线不变。